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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学士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公告

发布时间:2017-03-06 点击次数:31

根据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湘教考成字[2017]1号文件《关于我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学士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授予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遵守校规,品行良好。
  2、获得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或获得我校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
3、在籍学习、考试期间没有受到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没有考试舞弊行为。
4、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在籍期间所修课程考试平均成绩(学分制下按学分加权计算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含70分),实行学年制的学生补考或重修课程“高升本”不超过四门。“专升本”不超过三门,毕业论文(设计)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自学考试本科生自学课程考试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含65分),学位课程(两门基础课、一门技术基础课、一门专业课)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含65分)。
5、参加湖南省学位办组织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学士学位外语水平统一考试(外省函授站、校外学习中心的学生经湖南省考试院同意可参加当地省级学位办举行的学位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或者2015年6月后本科在读期间参加CET4级或PETS3级考试且成绩合格。
二、授予学士学位的专业

 

序号
专业名称
学习形式
学位类型
备注
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函授及业余
工学
 
2
软件工程
函授
工学
 
3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函授
工学
 
4
土木工程
函授
工学
 
5
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
函授
工学
 
6
电子信息工程
函授
工学
 
7
工程管理
函授
管理学
 
8
工商管理
函授及自考
管理学
 
9
会计学
函授、业余及自考
管理学
 
10
行政管理
函授
管理学
 
11
金融学
函授及自考
经济学
 
12
国际经济与贸易
函授
经济学
 
13
人力资源管理
函授及自考
管理学
 
14
新闻学
函授及自考
文学
 
15
法学
函授
法学
 
16
保险
自考
经济学
 
17
播音与主持艺术
自考
文学
 
18
广播电视编导
自考
文学
 
19
工业工程
自考
工学
 
20
会计电算化
自考
管理学
 
21
金融管理
自考
经济学
 
22
企业财务管理
自考
管理学
 
23
经济法学
自考
法学
 
24
国际贸易
自考
经济学
 
25
机电一体化工程
自考
工学
 
26
工业管理工程
自考
管理学
 
27
劳动和社会保障
自考
管理学
 

 

三、学位申请时间
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每年授予二次,具体要求详见学院网站通知。
四、申请所需材料
1、《学士学位申请表》一份;
2、本科毕业证书、身份证、外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一份;
3、正面免冠蓝底二寸照片二张及电子底版(规格:120x160,大小:8KB左右)。
五、其他规定
1、学位外语考试期限:本科在读期间和本科毕业证书颁发一年内;
2、学位申请和授予时限:本科毕业证书颁发一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