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对跨省升学 学籍管理作出明确规定
发布时间:2014-07-24 点击次数:32
7月15日,教育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做好中小学生升级毕业升学学籍信息管理工作,同时明确跨省升学学生学籍管理的相关程序。
教育部在通知中规定,学生毕业后跨省就学,在进入全国学籍系统操作前,需在系统外先确定接收学校并办理相关手续。系统操作时,依次由接收学校、接收学校主管教育部门、毕业学校主管教育部门三方核办,核办完成后接收学校调取学生档案。
通知要求,对于有入学资格但未建学籍的学生,接收学校必须为其新建学籍。转接学籍或新建学籍是招生的后置程序,不得将原来有无学籍或学籍是否已转至接收地作为确定入学资格的必要条件。学校里不能存在没有学籍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