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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校毕业证书发放不与学生就业签约挂钩

发布时间:2014-08-19 点击次数:44

       高校就业率是衡量高校办学质量的重要标准,昨日,湖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全省普通高校2014届毕业生初次就业情况统计复核与发布工作的通知》指出,凡是在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情况统计、复核及发布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弄虚作假的,社会有举报属实的,将严肃查处。
 
       《通知》要求,各普通高校是本校毕业生初次就业情况统计、核查和发布的责任主体,必须对本校报送和发布的就业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承担主体责任,要求各高校建立和实施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情况统计学校自查复核机制。另外,建立和实施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情况统计省级抽查监测机制,并全面分析全省高校近年来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核查和公布情况,监测各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变化趋势,于9月30日前在校园网上发布2014届本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
 
       《通知》还要求,各高校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