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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成人高等教育学杂费上涨 提高300至600元不等

发布时间:2014-07-24 点击次数:32

 近日,湖南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费上涨的消息靴子落地。据“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显示,文科、理科、艺术、医药四类脱产生、业余生,学杂费上涨幅度为300至600元/年。收费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则,自2015年春季新生入学开始执行。
 
      湖南省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收费标准制定于2002年,随着市场物价总水平的上涨,12年前的学费标准已难以适应现在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办学需求。今年4月9日,湖南省物价局召开了有关调整全省成人高等学历的听证会。
 
      据通知公布的湖南省成人高等教育学费收费标准,学杂费(人·年,含实习实验费)提高了300-600元不等,具体为:
 
      脱产生文科类,由2600元调整为3100元;理科类,由2700元调整为3200元;艺术类,由4500元调整为4800元;医药类,由3800元调整为4200元。
 
      业余生文科类,由1500元调整为2100元;理科类,由1600元调整为2200元;艺术类,由3400元调整为3800元;医药类,由2800元调整为3200元。
 
      此次收费调整有加也有减。除了调整学费标准也调整上浮政策,其中“211工程”高校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费标准,拟由“本科上浮30%、专科上浮20%”调整为“不分本专科,可上浮20%”。高等院校的精品专业,其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费标准可适当上浮,上浮比例由“不超过20%”调整为“不超过10%”。同时,取消“‘211工程’学校的精品专业,本科上浮比例最高不得超过40%,专科不得超过30%”的规定。